根据花垣县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按照<<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湘卫人发〔2011〕1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1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至197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个别特需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八)报考面向花垣县内招考职位的户籍以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为准,花垣籍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职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乡镇卫生院人事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原则上按计划申报、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2年1月9日--2012年1月12日 ②报名地点:花垣县人社局。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④相关费用:根据物价部门审核,每个考生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数码照相费20元,报名信息卡3元,共计123元,笔试后进入其它程序应试所需要的费用另行通知。 ⑤资格审查: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社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⑥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县乡镇卫生院人事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 2、考试 ①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笔试考《综合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专业知识》考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 4、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5、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州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招聘简章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简章》已发布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站将随时更新公开招聘相关事宜,请广大考生留意。 六、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743—7668897县卫生局:0743—72232672011年花垣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花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花垣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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