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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湘潭县委办公室及县人事局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和湘潭县人事局关于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的公告
  经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选调文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文秘人员从事文字材料综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1月11日。
  2.报名地点。湘潭县委办公室政工组(县委县政府大楼409室)。联系人:贺璐,电话:13975248698。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证件材料,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5.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笔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面试
  由有关领导、专家组成面试小组,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综合测试应试者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主要是到考察对象的工作单位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
  (五)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选调人员,安排到县委办公室相关组室跟班学习3个月,再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正式确定是否调入。

  附件: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
  湘潭县人事局
  2011年12月28日
  

发布者:【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2-1-2 13: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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